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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防汛形势,9月20日,省气象局进入黄河上游防汛气象服务特别工作状态,全力做好防汛气象服务工作。
青海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9月20日12时0分发布青海省地区防汛抗旱风险提示蓝色预警信号/IV/一般:受黄河源区及龙羊峡至兰州区间9月17至19日持续降雨影响,黄河兰州水文站9月20日2时18分出现3200立方米每秒的洪峰流量,形成黄河2018年第3号洪水,防汛形势趋于严峻。按照《黄河防汛应急预案》规定,经黄河防总研究决定,现发布黄河上游汛情蓝色预警,自9月20日12时起启动黄河上游防汛Ⅳ级应急响应。省防指成员单位及沿黄各市州防指要迅速行动,做好相关工作。
根据以上情况,省气象局会商后决定进入黄河上游防汛气象服务特别工作状态,请省气象局办公室、减灾处、观测处、预报处,省气象台、气候中心、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、信息中心、服务中心及海南州、黄南州、海东市气象局立即进入特别工作状态。
省气象局要求,要做好应急工作,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,主要负责人实行带班制度。随时加强与省防汛办沟通协调工作,组织相关人员提供各类气象服务材料。要加强天气监测、预报、预警及跟踪服务,及时提供最新预报预警信息。密切关注沿黄地区降水落区及量级预报,及时指导相关市、州气象台发布暴雨预警。(金泉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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